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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2002-10-22 09:29
  驻坦桑尼亚经济商务代表处是商务部派驻坦桑尼亚的常设代表机构,受商务部和使馆的双重领导,主要的职责如下:

  一、宣传我国商务政策,与坦桑尼亚经贸主管部门、民间机构及工商界人士保持良好关系,疏通和拓展经贸合作渠道。

  二、调查研究坦桑尼亚经济形势、政策法规及市场情况,搜集信息,为中国商务主管部门决策及商务团组和企业来坦开展贸易、投资、工程承包、医疗合作等经贸活动提供服务,并根据“大经贸”、“以质取胜”和“科技兴贸”等战略及加入WTO后的新形势探讨扩大双边经贸合作的各种有效方式。

  三、对中国企业在坦桑尼亚设立经贸机构的审批提出建议;负责对在坦中资企业和专家组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协调、保护工作。

  四、提出对坦援助工作建议,负责对中国援坦项目的现场监督管理,研究适合坦国情的有效援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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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唯刚 于 2005-11-08 21:19:19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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