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坦桑尼亚办理居住许可证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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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4-07 19:49 文章来源:原创 |
|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政策 |
在坦桑尼亚有三类居住许可证,作为雇主的外国人(投资者)需要申请A类居住许可证。作为雇员的外国人则需申请B类许可证。C类居住许可证是适用于学生和传教士等。A类和C类许可证可以直接向移民服务处主任提出申请,B类许可证则必须经过劳动专员同意再向移民服务处主任提交申请。劳动委员会只与B类许可证的签发有关系。居住许可证只能在达市提出申请。
一、A类居住许可证
投资者才可申请A类居住许可证,需从移民服务处取得免费TIF.1申请表格。填写完毕并递交申请表格时附加如下材料:TIC颁发的投资优惠证书、申请信函、公司备忘录和章程、出生证明、个人履历、教育证书、营业场所证明、公司注册证明、部门审批、护照复印件和6张护照照片。A类居住许可证申请费用为1600美元,有效期两年,以后每延期两年的费用为800美元。
二、B类居住许可证
公司应为受雇的外国人申请B类居住许可证,可以从移民服务处免费取得TIF.1申请表格。递交申请表格时附加如下材料:申请信函、5张护照照片、出生证明、个人履历、学历证明、职位描述、组织机构证明、护照复印件、完税证明、雇佣工资和合同。B类居住许可证申请费用为600美元,有效期两年,以后每延期两年的费用为300美元。
注:坦桑尼亚投资优惠证书持有者可通过坦桑尼亚移民局设在投资中心的办公室办理居住和工作许可证。
三、 赡养人员许可证
居住许可证持有者在合法居住期间可随带一名愿意居留在坦桑尼亚的赡养人员。
四、 入境许可证
除赡养人员许可证外,根据现有的移民法规定还可以签发过境许可证、旅行许可证、再入境许可证、落地许可证等用于度假或短期访问等目的。
五、 离境
离境乘客必须缴纳20美元的机场税或等值流通货币。行李必须接受海关检查。
六、 健康要求
到坦桑尼亚的来访者必须持有有效的防止黄热病接种证明,并在访问期间及以后服用抗疟疾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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